作为中国“八大山珍”之一,猴头菇自古就有“山珍猴头,海味燕窝”之说。另外,猴头菇也是我国传统的贵重中药材,具有滋补健身、助消化的功能。江中食疗企业就看中了猴头菇的功效,与饼干相融合,推出了熟知的“猴头菇饼干”,而其主打的广告语,就是能够改善肠蠕动,促进消化。不过最近江中食疗公司却卷入了一场商标纠纷案中。
停产3年后收到起诉状,索赔50万
近日,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了猴头菇饼干,被持有“猴姑”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起诉商标侵权,并向其索赔50万元。
江中食疗企业认为,自己集团历经辛苦研制出的“猴头菇饼干”,并且给其取名为“猴姑饼干”,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多年,自己为产品投入了大量的成本,终获市场的认可,消费者也认为猴头菇饼干或猴姑饼干与江中集团形成了稳固的关系。
不过,被起诉企业的负责人也表示说,认为“猴头菇”是一种食用菌的名称,同香葱、大蒜一样,属于通用名词,那如果按照江中食疗企业的说法,香葱也能注册商标,那香葱饼干谁都不能卖了吗?
同时该企业还称自己生产的这款猴头菇饼干在年就已经停产了,现在拿着年的猴头菇饼干作为证据,过了3年才来起诉,这种做法确实令人深思。
并且据公开资料显示,江中食疗公司一共卷入了件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中,并在其中件作为原告方提起上诉,不免让公众疑惑。而面对侵权企业的说法,江中食疗方面暂时还没有任何答复。
“猴菇”商标争议由来已久
在今年的三月份,上海的一家企业也被江中食疗以商标侵权起诉到了法庭。当时法院认为,上海这家企业的使用方式已经将“猴头菇”发挥出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,与江中食疗的产品相对比,无论是字体的位置、大小还是样式,都相差不大,可以认定属于商标侵权行为。最终判决该企业需赔偿40万元。
不过上海的某律师却并不认可该判决,他认为“猴头菇是一个通用名称,不能凭‘猴姑’两个字就把猴头菇给垄断了。”他还表示,本案中猴头菇属于饼干的原料之一,使用在商品上构成合理使用,不属于侵犯商标的专用权。
关于商标的通用名称
可能看到这,你会好奇了,这些企业包括这些律师,一直在强调的通用名称,到底是什么呢?简而言之,通用名称就是被普遍使用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名称,像“饭店”“钢笔”都是这个意思。那想要判断某一个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,就应该分析其是否属于法定通用名称或者是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。
目前这桩案件还没有具体的结果,而“猴头菇”是否属于通用名称就成了这桩纠纷的关键,到底法院会像之前一样支持江中食疗的观点,还是驳回其上诉理由,咱们拭目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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